各学院:
为充分调动我校导师和博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待遇水平,根据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vip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学校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在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(全脱产学习)2021-2023级博士研究生。
二、评审办法
按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vip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研字﹝2015﹞6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评审程序
1.3月22日前,各学院组织2021-2023级在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(全脱产学习)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酬金发放凭证(含有项目编号、项目名称、发放年月日及凭单号的发放助研津贴经费本复印件),填写2023年9月-2024年2月助研津贴发放情况核对表,助研津贴发放情况表经学生本人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,连同助研酬金发放凭证交研工部(行政楼619办公室)。核对表电子版发送到yg@hubu.edu.cn。
2.4月15日前,研工部完成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发放名单的审定工作。
3.4月30日前,完成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发放等工作。
研究生工作部、新葡的京集团3522vip
2024年3月12日